陈先生的意见 2009-03-16 19:33
非常感謝你還寫的這麼快!但我那有本事當什麼委員長呢。你說的职責我一個都不成!干這個公益事要的是本地經驗。這方面我一點都沒有不靠你們還靠誰?受助孩子的資料你發過來作紀錄可以了。审核簽署都由你們吧。比如說你們三人中有二人或以上認同就通過不就可以嗎?代言人更不成。普通話都說不好,除非你想我把人家吓跑還可以。我會做的就是在這边收集資助金和給孩子寫寫信。這樣好嗎?
至於錢以外更重要的是如果何能給這些孩子切身點的关爰,一個心靈的記托。我从過去孩子的回信中真的感受非常深刻。自己隨便的三言兩句,孩子卻如穫至寶。對於這些特困高危的一群,她們需要的是加陪的关注。對她們不釆用一般一對一資助有好處也有不好之處。好處是免卻有資助者爰理不理過後不管了,孩子出了問題也沒人知。不好處是藍天下如何找到這么多义工做代父母這工作呢。還是兩者兼行,你認為如何呢?
以你們經驗,像這樣的孩子會有多少呢。大概一年目標要多少錢呢?如果現在眼前就已經有情況危急的特困孩子在等着資助。也可考慮先處理免得又掉失一個孩子。我希望四月下旬能到廣安和你們見見面。更好地談談這事。你說好嗎?